
9月21日,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将开庭审理一桩拖了一年多的案件。被告是同村养蜂人李某某,涉嫌罪名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原告席背后站着两个再也长不大的孩子——7岁的哥哥润润和2岁的妹妹雅雅。

一年前的6月28日中午,兄妹俩在自家山地和一片胡蜂养殖林之间的空地上玩耍时被蜂群围住。据家属转述的尸表检查,哥哥身上被蜇了300多下,妹妹700多下。这起事件触动了无数外出务工家庭的心弦,让他们担忧留在村里的孩子可能面临的危险。

云南牟定的山村中,孩子父母外出务工后,日常多由祖辈照管。事发当天,孩子的外婆带着兄妹俩到地里干农活。中午时分,两个孩子在山地与养蜂林地之间的空地上玩耍。邻居先听到了孩子的哭声,等老人冲过去时,兄妹二人已被密密麻麻的胡蜂围住。外婆不顾危险扑进蜂群,把满身是蜂的孩子抱起来,拼命往林外跑,但怀里的哭声却越来越弱。妹妹雅雅在送医途中没能撑住,哥哥润润转院后坚持到次日凌晨,抢救无效离世。
孩子的母亲接到电话得知女儿没了,还以为儿子能抢救回来。等她赶到家,两个孩子都没了。她连说三个“不真实”,眼泪已经流不出来。哥哥润润7岁,刚读一年级;妹妹雅雅2岁,还没上幼儿园。父亲陆先生在外务工,两个孩子留在老家由老人照看。陆先生后悔外出务工,有人在网上指责他们“生而不养”。这句指责像一把刀,扎在所有把孩子留在农村、自己进城讨生活的父母心上。
事发后,同村养蜂人李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警方控制,后取保候审。李某某先后支付了4万元赔偿款,此后再无道歉,也未再赔偿。家属称,被告方仅来过两次。而在最新的舆论中,被告一方的说法是:自己也是受害者。
这场争议表面上讨论“赔多少钱”,实际上涉及三层分歧:事实层,那10窝胡蜂何时、以何种方式养在林边,是否做过隔离和警示;责任层,养殖胡蜂的人对林边活动的村民和孩子负有怎样的安全注意义务;价值层,一条7岁的命、一条2岁的命,在法律和情理上该如何衡量。
新华社在事发后指出,云南是全国最大的胡蜂消费市场之一,民间长期有食用蜂蛹的传统。但一些胡蜂养殖户安全意识缺失,养殖点与人居地、耕作地之间缺乏足够隔离。悲剧之所以落在两个孩子身上,是因为那条“山地与养蜂林地之间的空地”在农村不是什么危险禁区,而是祖辈带着孩子干活时,孩子默认可以跑跳玩耍的地方。
大人在地里忙,孩子在旁边空地上玩——这是无数中国山村每天都在上演的日常。问题在于,当有人把具有攻击性的蜂群养在这种日常场景旁边,又没有清晰的隔离、警示和管理,风险就不再是养殖户一个人的事,而是摊到了所有路过的村民,尤其是不具备风险判断能力的孩子头上。
润润和雅雅是留守儿童。他们的父母不是不爱,而是必须外出打工;照看他们的老人,不是不尽心,而是很难同时盯紧农活和一个2岁孩子的每一步。悲剧发生的场景太普通、太日常,它不是深山老林里的意外,而是祖辈劳作的地头、孩子玩耍的空坪——所有农村孩子都可能在那里。
本案将于2026年9月21日在牟定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一审开庭,主要涉及刑事部分,养蜂人李某某被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接下来值得关注的是几件事能否被法庭查清楚:那10窝胡蜂的养殖是否经过必要的审批、选址和安全隔离;事发前后,养殖户是否尽到了警示、管理和事后救助义务;民事赔偿部分是否会在刑事程序之外,给出与两个孩子生命相称的回应。
对润润和雅雅的父母来说,2025年6月28日那个中午之后,日子再也回不到从前。对所有在城市里打工、把孩子留在山村的父母来说,这起案子还有另一重意义——它提醒我们,有些风险不是提醒一句“别乱跑”就能挡住的,它需要规则、隔离和有人真正负责。法庭会给出它的答案,我们等的不只是一个判决,而是一个更让人放心的结论:下次再有孩子在山村地头跑过,不会再被一团看不见的风险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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